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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|
[发布时间:2024-10-30 16:31:27] [阅读次数:343次] |
1目的 为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,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,制定本程序。 2适合范围 本程序规定在进货、过程和最终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。 3职责 3.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评价,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。 3.2质检部组织生产部、生产车间、采购部/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对主控类不合格的评审工作,并向总经理报告。 3.3生产车间、采购部/销售部分别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的执行。 4工作程序 4.1不合格的分类 ⑴主控类不合格:极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标准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标准,且批量大。如大批量出现不合格品。 ⑵ 次控类不合格: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,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。如某一批量出现包装问题或重量超标。 4.2标识和隔离 4.2.1由质检部判定的不合格品,按产品类别加以标识,并通知保管员。 4.2.2由质检部已判定的不合格成品,在产品上贴“不合格”标签,由车间隔离存放在指定不合格品区,并保持原有标识。 4.3进货产品不合格的处置 经质检部判定不合格原料,开具《不合格化验单》,交付采购部进行处理。供应部执行《采购控制程序》。 4.4过程和成品不合格的处理 4.4.1过程控制严格按工艺控制,避免不合格产生。一旦发生过程产品不合格,依据化验室的《不合格化验单》进行返工处理,返工后的过程产品需再次检验合格后才能转序。 4.4.2不合格成品破碎后作为原料重新投入生产。 4.5 主控类不合格品的评审会 生产发生异常,出现主控类质量事故时,由质检部组织生产部、销售和生产车间等相关人员进行评审,拿出处理意见,上报总经理。 当原材料检验时,出现出现主控类质量事故时,由采购部组织质检部、技术部、生产部和生产车间等相关人员进行评审,拿出处理意见,上报总经理。 4.6对已交付顾客的产品或在产品开始使用后,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,标识隔离,公司派人现场核实,若属实按主控类不合格对待,同时交付销售部作降级或让步处理,质检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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